郭榮鏗:可引《緊急條例》宣布停工

熱度387票  瀏覽0次 時間:2018年9月18日 09:27
■有上班人士慶幸擠上逼滿人群列車。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山竹」遺害,昨日本港市面交通及路面情況大混亂,政府未有應民意宣布停工放假,不少打工仔怨聲載道,但特區政府是否有權宣布「停工」卻引起爭論。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一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特首可就緊急情況訂立規例,將昨日訂為公眾假期。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反駁指,條例只適用於暴動、戒嚴等緊急情況,不能用作宣布停工,又反問「有乜可能僱主因員工返工而坐監同罰款?」

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二條(2)(1):「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郭榮鏗表示,根據條例特首可就緊急情況訂立規例,雖然條文中無訂明範圍有多闊,但特首絕對可以宣布將昨日訂為公眾假期。他認為,新界很多路面的塌樹尚未清除,如符合公眾利益,不認為將一個工作日訂為假期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稱,條例並無為「緊急」作定義,賦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很大操作空間,即使只生效一天亦可。

不過,湯家驊指有關條例只適用於暴動、戒嚴等緊急情況,不適用於颱風災後上班有困難問題。他不認為山竹的破壞導致整社會停頓,特首呼籲僱主酌情處理是中庸之道,又指一旦宣布全市停工,會影響金融市場、其他的投資者和其他服務,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頂:19 踩:28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53 (120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61 (117次打分)
【已經有103人表態】
13票
感動
13票
路過
9票
高興
12票
難過
8票
搞笑
13票
憤怒
17票
無聊
18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