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裁處前職員盗四人資料借三萬元 官明言判囚屬唯一選擇

熱度200票  瀏覽0次 時間:2020年7月17日 18:42
土裁處前職員盗四人資料借三萬元。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土地審裁處時任職助理文書主任因債台高築、無力償還,遂心生歪念利用工作之便盗取4人的個人資料並將其用作借貸,使受害人在不知情下成為被告的諮詢人。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4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求情稱事後已破產,痛定思痛且戒除賭癮,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惟裁判官怒斥被告辜負部門對其信任,打擊公眾對政府的信心,明言判囚屬唯一選擇,但最終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暫訂於本月30日量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辯方透露被告初犯,因欠債犯案,事後感到非常後悔,痛定思痛後於同年申請破產令,並已戒除賭癮,現時努力工作,以還清債務,冀法庭乃念被告坦承認罪,因本案失去工作了14年的公職,加上受害人無任何金錢上的損失,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36歲男被告戴雄斌被指於17年5月11日、5月25日、6月20日及6月27日在油麻地加士居道38號土地審裁處,取用案件管理系統中系統伺服器的電腦。案發於17年7月19日,土審處職員接到一通投訴電話,指自己教母的個人資料遭被告洩露,遂向上級報告。同日下午,被告在詢問下承認擅自將4名事主的資料交予6間財務公司,使他們成為自己的諮詢人,最終成功借到3萬元。警誡下,被告聲稱「我係有喺土地審裁處嘅電腦度睇返啲申請人同答辯人嘅檔案號碼,之後睇返個檔案,搵到資料後就比咗財務公司做我借錢嘅諮詢人,我都係想借錢,先至提供資料比人。」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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