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去年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校委會成員兼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以及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就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日就是否發出司法覆核許可進行聆訊。
代表入稟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出,副校長人選物色委員會由校委會成立,物色委員會推薦陳文敏,但校委會沒有採納,亦沒有交代理由。
李志喜表示,部分校委會成員曾指陳文敏有政治傾向,若否決任命是與陳文敏的政見有關,則損害基本法保障的學術自由與院校自主。
代表港大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就表示,案件到現在已純粹是學術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