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催淚煙化學物質可殘留2至3星期飄離約250米
有化學工程師組成約40人的研究團隊,在警方曾施放催淚彈的地方採集樣本,發現催淚煙內的化學物質可以殘留在物件表面2至3星期。
團隊成員之一、化學工程師李浩基說,團隊自8月18日起,在曾發生警民衝突的地方,包括金鐘、上環、深水埗等,於不同日子共抽取200多個樣本。研究發現,部分英文簡稱CS的化學物可以依附在物件表面,如廣告牌、街舖外牆等。他舉例,在上環,有催淚煙的化學物質殘留了約21日。
李浩基又說,在空氣流通的地方,催淚煙的化學物可影響的範圍會更遠,其中在8月的一次荃灣衝突中,最遠測出殘留物的地方 ,距離衝突現場約250米。
李浩基表示,今次研究未能檢測出化學物的濃度,他促請政府有關部門就影響範圍進行檢測,並徹底清洗,又呼籲警方不要在室內及非空曠地方施放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