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率再调查:是否作为考核政府的指标仍存争议
调查失业率的面世,将改变失业率这一统计数据长期被人忽视的状况,但是否作为考核政府的指标,仍存争议
□ 本刊记者 汪旭 兰方 | 文
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失业率、货币供应量……在一系列测量经济冷暖的数值指标中,中国的登记失业率大概最易被人忽视,因为它几乎长年累月没有什么变化。
另一个失业率——调查失业率的公开亮相,将改变这一状况。但是否将此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指标,仍存争议。
走出统计部门
被称为“以来中国经济最困难”的2009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而经济“过热”的2007年,这一数值为4%。2002年以来,失业率一直维持在4%左右。
因它不能敏感反映就业状况,既备受公众质疑,又几乎丧失指标效用。
“登记失业率不准确,我们也知道,不过,政府宏观调控时,并不是用登记失业率指标去判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就业促进司一位官员向本刊记者坦言。
自2005年开始统计的调查失业率,计划于2011年,即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起始年,向公众发布。国家统计局一位官员向本刊记者透露,目前,半年、月度的调查失业率数据仅报送国家发改委、人保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内部使用,用于研判就业状况和经济形势,制定相应政策。
“由于统计局与央行联系不是很密切,央行并不看这一数据。”知情人士称。
中国官方现在公开发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在统计时将农民工等非户籍人口排除在外,同时并不掌握未主动登记的失业人口。
而调查失业率用于反映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其中的常住人口仅要求在城镇居住满半年,并不要求户籍在调查所在地,因此可以反映登记失业率中未被涵盖的农民工等群体。
除了弥补登记失业率的缺陷,在当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劳动力市场变化加快之时,完善调查失业率,并向公众公布,对政府决策及市场预期更具意义。
“原来宏观经济决策的指标,不怎么考虑就业,经济增速、投资数据等是主要考量因素。”人保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室主任张丽宾表示,“如果要真正坚持就业优先,就应该参考调查失业率。这个指标更科学、准确,可以将宏观经济决策和就业真正结合起来。”
不过,知情人士表示,将公布的调查失业率尚有众多细节还未敲定。
如何认定为就业?目前的调查失业率统计,是指调查时点前一周,为取得劳动报酬从事工作超过一小时。
“之所以选择1,是和0相对。1是质的判定,用于决定有无。”这位知情人士说。
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去年曾表示,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在统计方法、指标定义和统计范围上都不相同,一般不好直接进行对比。如果只从数据本身来看,这几次调查结果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相比大体上高1个百分点左右,这两个失业率反映的就业和失业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知情人士指出,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在不同时间,关系不一样,差距时小时大,没有明确数量对应关系。总体而言,经济形势好时,差异小些;经济形势不好时,差异较大。“如果总是只差一两个百分点,就没必要搞调查失业率了。”
2005年四季度, 国家统计局启动半年一次的调查失业率统计。2009年3月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统计局在全国省会城市开始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
“十二五”期间具体公布季度、半年,还是月度的调查失业率数据目前还未敲定,“最终视领导层怎么选择”。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位人士认为,从国内现有情况来看,全国范围内做季度调查较合适。“如果做全国范围的月度调查,难度很大,调查频率过高,可能会影响数据质量,而半年一次,不足以判断经济形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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