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處理港大副校任命覆核申請

熱度266票  瀏覽2次 時間:2016年12月06日 12:44

【Now新聞台】港大校委會否決任命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被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法院處理許可申請。

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的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

代表馮敬恩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職位要求不包括博士學位,又不同意校委會一方指學術人力資源副校長只是管理職位。她引述案例指,如果申請人因在校外發表政見而不獲任命副校長,就涉及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而十名港大院長發表聯合聲明,指副校長任命爭議影響學術自由,證明是實際憂慮,港大校委會有責任維護院校和學術自由,若校委會倚仗保密制拒絕向公眾交代決定原因,公眾根本不知道院校自主有沒有被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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