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審議《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熱度212票  瀏覽0次 時間:2017年10月31日 10:06
■全國人大常委會明日將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案。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起一連六日於北京召開,會議明日將審議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案。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國歌法》應否設追溯期,由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時決定,亦要視乎人大有關決定。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則指,《國歌法》無需要設追溯期,但認為當人大常委通過決議後,特區政府應盡快將草案交上立法會討論。

《國歌法》本月一日已在內地生效,規定不得採取有損國歌尊嚴的奏唱形式,亦規定在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

身在北京的港區人代表葉國謙指,人大常委會明日上午開會,預料會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今日則會簡介決議案內容。他認為,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國歌法》既然已在中國全國實施,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是應該亦是合理」。

對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指,《國歌法》是否有追溯力會根據人大有關決定,葉國謙認為,不論是香港實行的普通法,還是內地實行的大陸法,「很多都不會有追溯期」,他相信《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沒有需要設立追溯期。他又指,除因大陸法而不適合在港實施的部分外,看不見《國歌法》內容有修改空間,故當人大常委有決議時,特區政府有責任盡快將草案拿上立法會討論及立法。

被問到《國歌法》在香港實施會否面對阻力,葉國謙指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不明白為何會有阻力」,又指有些人別有用心,「將這些推到不知甚麼位置上面」,強調《國歌法》在全國已作很長時間討論,香港現時應注重的只是如何執行。

同樣列席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國歌法》應否設追溯期由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時決定,亦要視乎人大有關決定。

按慣例,人大常委會將在最後一日會議、即十一月四日,表決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指,政府已啟動本地立法程序的前期準備工作,但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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