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同名店侵權 樹記腐竹後人獲准遲覆抗辯書

熱度105票  瀏覽3次 時間:2016年2月26日 14:27

深水60年老字號「樹記腐竹」前年因家族第二代兄弟拆夥結業,惟前年中出現另一間自稱「正宗」、同樣賣腐竹的「樹記食品」,更在老鋪對面「打對台」。四弟孔祥佳早前入稟高院,禁止對方使用「樹記」商標及賠償一切損失。而孔今向法庭表示,希望申請延期三星期,以回覆告的抗辯書,另申請就對方的抗辯書內容提供更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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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官最終只批准延長限期7天,及於下月18日的限期前回覆抗辯書,另下令孔一方需支付今堂訟費800元。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1L5M*T"S%P

法庭記者:劉瑋汶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Jun)U7b7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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