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機場暴動案判囚 賴雲龍:事件是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

熱度4票  瀏覽0次 時間:2021年11月26日 06:30

涉前年機場暴動案判囚 賴雲龍:事件是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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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機場暴動案判囚 賴雲龍:事件是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於前年8月在香港機場遭人禁錮和襲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男子賴雲龍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分別被判囚51及63個月。他們原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庭今(25日)開庭處理,其中賴雖然撤銷申請,但指要「稟報」法庭,稱「2019動亂」及機場暴動事件均是「美國間諜」Mark Simon指使,散庭前更高呼「我向14億中國人道歉!」至於畢方面,她陳詞時承認犯案,但希望法庭網開一面,法官聽罷陳詞後,拒絕向她批出上訴許可申請。

2名申請人分別是賴雲龍(20歲)及畢慧芬(23歲),他們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於2019年8月13與14日期間,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G行段,參與暴動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畢另被裁定非法禁錮罪成。另外,賴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罪,及阻礙救護隊目執行職務。賴就所有控罪被判入獄63個月,畢則入獄51個月。

2名申請人今均沒有律師代表,畢陳詞時自稱有輕度弱智及癲癇症,承認當日曾非法禁錮付國豪,只是跟隨其他人犯案,「無諗過事件咁嚴重」。畢表示與付互不相識,現在她已明白到沒有必要令他受傷,感到十分後悔,自言「經一事,長一智」,以後會想清楚才行事,希望法庭給她機會。律政司代表則稱,畢的陳詞似乎是求情,強調原審判刑時已考慮過相關事項,刑期並非過重。

案件編號:CACC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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