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開放「純網媒」採訪 報業公會憂會場秩序

【星島日報報道】網媒多年爭取政府開放予他們採訪,政府昨日終宣布設立純網媒採訪申請機制。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宣布新安排,指政府「一刀切」不容許純在網上運作的媒體(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做法已不合時宜。但香港報業公會主席甘煥騰質疑新安排下,出席政府活動的採訪人員「數量會非常驚人」,政府亦未就如何確保傳媒有秩序地發放資訊提出處理方法;亦有報業人士批評,網媒申請時須符合《本地報刊註冊條例》,但有關條例對發行及人手編制的要求相當寬鬆,網媒或可輕易過關,擔心影響新聞質素。
林鄭月娥昨早表示,隨著網媒日漸普及,政府「一刀切」不容許純在網上運作的媒體(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和記者會,做法已不合時宜。她指,政府新聞處已完成純網媒進場採訪的申請機制的研究,業界組織大體上認同開放純網媒採訪是大勢所趨,傳統媒體在具體細節上有不同意見,但希望他們接受新安排;新聞處會在新機制運作六個月後檢討。她又透露已要求司局長和她本人,日後開記者會時適當延長時間,以免傳統媒體的發問時間被「攤薄」。
但報業公會主席甘煥騰質疑,如政府就一些大眾關注的議題舉行發布會,而沒有對參加的傳媒機構設限,出席的採訪人員「數量會非常驚人」;即使特首稱會在場地和訪問時間上作出配合,政府亦暫未就如何確保傳媒有秩序地發放資訊提出處理方法。
他認為,傳統傳媒有長期表現作為參考,持牌電子傳媒更受當局監管,需依照嚴謹的新聞守則,但日後開放網媒採訪,如何確保傳統媒體與網媒在同一新聞水平操作,將是另一個實際問題。他認為政府要訂立完善登記制度,及清楚界定網媒身分,以免影響新聞質素,甚至損害新聞自由。
亦有報業人士批評,網媒申請時須符合《本地報刊註冊條例》,但有關條例相當寬鬆,例如註冊條件要求媒體每半年需要發行一次,及該機構須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就很難定義何謂「發行」,「就算只是『幾頁紙』,政府也很難不收貨」,故該媒體只需每半年交一份「所謂出版物」,就已能過關。該人士又指,若政府要以此條例判定網媒違反法例,將會引起軒然大波,故「政府根本沒理由作出這種愚蠢的決定」。
至於編採人員的規定, 該人士質疑條例又沒訂明員工必須是全職,「如果一家媒體連兩個人頭都無, 我對於他們的新聞質素也實在相當擔心,要知道做新聞媒體並不是揸的士,可以one man band搞掂」。
他質疑政府只是怕麻煩,不想再花三五七年重新立法,於是「求求其其」用既有法例框架,使網媒都能過關 。至於有指外媒來港將遇上困難,該人士就稱註冊條例指明是「本地」,估計外媒可能毋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