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醫院「睇漏眼」 內地婦被逼墮胎

熱度30票  瀏覽75次 時間:2015年3月20日 13:00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大學負責管理的港大深圳醫院再爆醫療事故。有內地媒體報道,一名渴望懷孕的內地婦今年一月懷疑成孕,但港大深圳醫院前後四次診症都懷疑「睇漏眼」,未能於驗血報告發現她懷孕,其後有其他內地醫生根據同一份驗血報告,確實指出她已懷孕。由於醫院已處方種不適合懷孕期服用藥物,令該孕婦無可奈何下選擇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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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女士早前向多個內地媒體講述她這段不幸經歷,她指自己一直渴望懷有第二胎,今年一月十三日,她因沒有月經而懷疑有孕,遂前往港大深圳醫院就診,醫院替她進行血液檢驗,結果顯示的孕酮值為十五點五四,數值顯示已經懷孕,但醫生卻說她沒有懷孕,並根據病史,診斷她為高胰島素血症和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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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後三次覆診中,醫院均指她有高胰島素血症、月經不調,以及多囊卵巢綜合症,並處方「二甲雙胍」及「達英-35」兩種藥物。不過,藥物反應不佳,陸女士於服藥一個多星期後,每天不停拉肚子,她就主動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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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二日,陸女士決定前往中醫院開些中藥調理身體,深圳市中醫院的醫生看過她提供的港大深圳醫院檢查報告單,懷疑她懷孕,通過進一步的驗尿和超聲波檢查,確認陸女士已經懷孕十一周,胎兒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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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隨即走到港大深圳覆診,超聲波顯示她確實已經懷孕,屬宮內妊娠。不過,早前兩種處方藥物都變成問題,因為「達英-35」為治理月經不調藥物,不能用於妊娠期;「二甲雙胍」則為治療糖尿病的藥物,同樣屬於妊娠婦女禁用藥物。港大深圳醫院婦產科和藥學部專家對胎兒影響進行評估,建議終止妊娠。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GGNAo

  港大深圳醫院的理賠團隊開出賠償條件,表明願意承擔醫療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不過,陸女士不滿賠償未考慮對她的傷害,認為醫院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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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大深圳醫院回覆表示,承認該院未能發現懷孕,導致內分泌科使用的藥物有可能影響胎兒。醫院本月十三日致函陸女士說明和致歉,院方將按照相關程序對事件承擔責任,因終止妊娠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醫院已交由理賠團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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