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富逃税门被热炒 国税总局称将加大对高收入者征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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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299票  瀏覽8次 時間:2009年9月20日 16:49

近日,福建首富、股东陈发树“逃税门”事件被媒体热炒。陈发树的代言人称陈发树减持后用于再投资,不属于个人所得,不用缴个税;而人民网刊发文章则借用网友的话说,陈发树不用缴税的理由堪称“史上最牛避税理由”。国税总局虽未直接就此事表态,但有关负责人称,今后将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减持后投资不用缴税?

证券日报》前天刊登了对陈发树担任实际控制人的集团总裁助理李欣的采访。对于“北京税务部门称,自然人股东将在公司上市前取得的股权在公司上市后进行转让的,须缴纳20%的个税”,李欣称还不知道这个信息,“中国现有法律实行暂缓收取资本利得税,即在二级市场减持可暂缓缴税。陈发树持有的紫金矿业股票在二级市场减持所得收入,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李欣认为,套现后不再进行投资,这部分才会真正成为个人所得。陈发树在减持紫金矿业后资金都作了再投资(购买股权),而一般缴税都是在年底进行,这样就不用缴了。

有法学界人士表示,陈发树之所以紧急买入云南白药,就是为了规避法律:卖掉紫金矿业赶紧买入云南白药,相当于二级市场炒股,不用缴税。对此,李欣称:“我们没有规避法律的想法。”

网友斥最牛避税借口

对陈发树方面的最新说法,网友称为“史上最牛避税借口”。有网友质疑,既然陈发树套现花掉(投资股票也是一种“花”法)可以不缴税,以此逻辑,老百姓花掉工资也可不缴税,其他企业也可将利润再投资而不用缴税,这样下去,不仅会引发大小非减持套现风暴,国家也无税可征。有网友称,怪不得陈发树可以明目张胆地逃税,新华都的高官简直是“税盲”,其说辞可称为“史上最牛避税借口”。

人民大学财金学院研究财税的专家表示,“不缴税”说根本不成立。新华都的说法分解成两种情况,首先是大小非在减持套现的刹那,就已经取得了个人所得,就该缴税;而其后的投资则不用纳税,但并不能说套现后再投资就不用纳税了。

国税总局官方网站此前刊出的答记者问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另据《证券日报》报道,国税总局已将大小非减持的机构股东名单下放给各地国税局,同时国税总局正在关注大小非减持的自然人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就在被调查之列。

股东减持收入须纳税

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及《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国家对个人进行股票交易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文件中仅用了“股票转让所得”或“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等较为模糊的说法,并未说明上述优惠政策具体适用于通过哪类渠道取得的股票。

税务专家表示,股票转让所得免征个税只适用于流通后进入的个人投资者,不包括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大小非自然人股东减持所获收入属转让财产所得,必须缴税。(《成都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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