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5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创纪录 三分之一涉黄光裕案
早报讯 2009年,中央纪委树起反腐大旗,可谓创下一个中国贪官落马年。
昨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通报会首度公开确认,今年落马的大陆贪官,官至省部级的至少有原副行长王益等15人之众。
据悉,这一数字,刷新了改革开放31年来大陆高官落马的年度纪录。
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昨日在会上通报,过去一年里,经中央纪委监察部立案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已有九人移送司法机关,另有至少六人仍在立案调查之中。
据介绍,进入司法程序的省部级高官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兼秘书长陈少勇、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刚、天津市滨海新区原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公安部原部长助理兼经侦局长郑少东。
除此以外,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的省(部)级落马官员,还有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兼总经理康日新、集团原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张春江等。
5人与富结盟涉黄光裕案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些高官落马的一大特点首先是与富结盟。因为,当外界回头细数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时,有一个人不能不被提到:那就是黄光裕。尽管对黄光裕的起诉还没有正式进行,但从上述落马高官名单中可以发现,其中的1/3,即五位高官都传出与黄光裕有关。
按时间来追溯,与黄光裕“有关”的高官最早被“双规”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黄松有于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纪委审查,一个月后,黄光裕才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黄松有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纪检部门和中纪委共同向黄松有宣布,对其双规调查结束,黄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检察院,黄案至此开始进入司法程序。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今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知情人士透露,黄松有的罪名只有一个,即受贿,数额约400万元人民币。
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审查。郑少东由此成为第二位与黄光裕有关的省部级高官。
2009年12月31日,中央纪委宣布,经查,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收受他人巨额钱款。郑少东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少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9年4月16日,这一天,两位省部级高官因黄光裕案牵连而同一天落马。新华社消息称,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陈绍基曾在广东政界、警界路路通。经初步查明,陈绍基的巨额不明财产,据说与黄光裕案不无关联。陈绍基亦成为广东30年来第一位落马的正省级高官,而王华元则成为第一位在职被抓的纪委书记。2009年4月23日,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议。
2009年6月8日,继陈绍基案发后,广东政坛再发“地震”,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当天被“双规”。据悉,许宗衡主政深圳期间,一直推行“强势政府”,其雷厉风行的执政风格曾受到很多人的肯定。从汽车修配厂的一名中专技术员,到改革开放前沿深圳特区的政府的“一把手”,许宗衡多年来政坛生涯一路坦途,人称“黑马”。他曾多次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但从后来的事实看,许宗衡的高调清廉背后,与其深度腐败并行不悖。据称,许宗衡因涉及黄光裕贿赂案而浮出水面,在接受调查期间,传言说他曾吞筷自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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