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否認八控罪 還柙下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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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辯護律師團隊在法院外討論。

【星島日報報道】涉嫌行賄非洲多國政府官員而在美國被起訴及羈留的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周一中午在紐約曼克頓聯邦法院提堂,也是他在被捕後首次露面,但他否認全部八項控罪。法官下令把案件押後至二月二日再聆訊,同時決定暫不處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控、辯雙方將商討此案的正式開審日期,預料最遲會於明年一月或之前開審。

六十八歲的何志平被控以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以及一項串謀洗黑錢及兩項洗黑錢罪名。當法官福里斯特逐一讀出八項罪名時,何都保持禮貌及柔和地以英語表示明白控罪內容,並說:「不認罪,法官大人。」辯方律師原打算代他提出保釋,願意把保釋金增加至一千萬美元(約七千八百萬港元),並願意放棄全球引渡權利。但法官表示,現在不是討論保釋的時候,因此暫不處理這項申請,何志平繼續被還柙,整個提訊過程中在十分鐘內完成。

何志平出庭時身穿深藍色囚衣和灰白色布鞋,戴眼鏡,在庭警陪同下緩緩步入法庭,望向旁聽席,但見不到妻子胡慧中。他沒有被鎖上手銬或腳鐐,面露微笑,精神不俗。法官表示,何志平涉嫌賄賂乍得總統德比(Idriss Deby)、塞內加爾前外交部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涉案金額高達二百九十萬美元(約二千二百六十萬港元),被控八項罪名,包括「美國反海外貪污法」(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和「國際洗錢」(International Money Laundering)。檢察官遞交的文件亦顯示,何志平面對的控罪屬於美國四個級別罪行中的最高級別,即是「重罪」。

檢方律師表示,目前已有七大箱文件、上千頁的電子檔案以及多部電子產品作為證據,包括至少十個電子郵箱帳戶、銀行帳戶、旅行及購物、手機、相機等,其中不少文件是中文,需要三至四周的時間整理,才能交給辯方過目。助理司法部長索爾基德亦表示,檢控何志平的證據,包括數以十萬份文件、銀行紀錄、電子紀錄和通訊設備。調查人員在被告和中資能源公司在美國的辦事處內,充公十多部電話和許多部電腦,需要進行分析。

商量之後,法官表示二月二日再次提堂,屆時討論具體開審時間。由於今次法庭沒有處理保釋申請,意味何志平要至少還柙至下次提訊的時候。聆訊結束後,記者追問辯方律師Edward Kim為何不堅持取爭取保釋,但他沒有作出回應。

何志平於去年十一月被捕,至今已被羈留在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一個半月時間。該中心是當地懲教署的最高設防設施,被譽為全國最嚴監獄,有「紐約關塔那摩基地」之稱,主要關押的是審理中的犯人,以及部分刑期短的受刑人,囚禁大批重犯,每周可以有一、兩次機會到屋頂的運動場放風。何志平是香港註冊的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若被裁定罪名成立,最高會被判入獄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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