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致電指涉逃學 中四生離家即墮樓

熱度0票  瀏覽0次 時間:2018年12月04日 09:39
訓導老師布志強出庭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千禧年出生少年疑因學業壓力問題,去年三月二十一日晚上告知母親要外出後,從住所天台一躍而下,結束短短十六年人生。死因庭昨展開研訊,事發前死者曾與級別訓導老師通電話,老師指死者早退未有通知學校,且似乎向母親說謊,遂向死者稱「你咁樣好似逃學喎,可能要記大過㗎噃」,死者即表示「可唔可以放過我?我下次會改」,老師最後只着死者向母親交代清楚。其後死者由寓所墮樓,送院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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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梁卓銘事發時尚有三個月滿十七歲,他於東莞出生,十歲時隨母來港,就讀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中四級。母親指他最初升讀中學成績不俗,惟到中四或因壓力成績漸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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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與死者通話為擔任該校中四級訓導老師的布志強老師供稱,去年三月二十一日死者早退未有辦手續,於是致電給他。當時死者稱有申請早退,但學校書記稱沒有,布着他請母親致電回校請假。由於一直未見梁母通知校方,布晚上直接聯絡梁母,當時才得知死者向母親謊稱當日測驗下午不用上課,布遂指死者涉逃課,或要記大過。不久,布再接到梁母電話,指死者沒有帶電話鑰匙離家,她亦尋獲不果,布於是建議梁母報警。香港易事泊 Hong Kong e-Services Providerx,K\)KzN^+o7Gc

直至十一時許,布接到通知死者跳樓昏迷,但梁母情緒激動未能錄口供,望他前往協助。他則解釋「都唔知點處理」需尋求指示,惟沒有校長電話,輾轉才找到副校長。但副校長曾指他「唔係好識輔導」,認為他不適合,於是當晚他沒有到醫院協助。而據布所知,校長到翌日早上七時許才知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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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更多" data-reactid="26" style="margin: 0px 0px 1em;">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問及,當學生出現此狀況時,學校訓導組及社工各人分工,校方有否制定指引或程序,布只稱「有慣常做法」,會盡力聯絡家長,有時須「錄口供」,而校方亦會根據情況開會再作決定,嚴重時會報警。而布亦表示校方有舉辦講座,但就沒有系統性地提供相關的培訓、支援或既定政策。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二四六——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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