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志偉:跨境司機出示健康證明 延至下周六實施
【星島日報報道】深圳市原先公布由周六起,要求所有香港司機入境時需持有由香港政府發出的14天有效期內健康證明,或第三方檢測機構發出的7天內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香港陸路客貨運輸業議會主席蔣志偉表示,內地將有關安排延遲一星期實施,業界可以自行前往醫院進行測試,或自費在口岸做檢測。
蔣志偉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由於本港衞生署無法提供健康證明,司機需要由自行到醫療機構進行檢測,惟由於私人醫療機構收費較昂貴,最平亦要600元至700元,變相每月要額外花費至少3000元,司機難以負擔。他要求港府向內地方面提出,研究在深圳醫院做檢測並取得證明,除了收費較平外,司機可以在裝卸貨物期間進行,較為方便。另外,他要求防疫抗疫基金向跨境司機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