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申领养老金人员本月起可自行提供账户领取养老金
讯 (记者 潘芝珍 通讯员 林甲松)自10月1日起,广州新增申领养老金人员可自行提供银行账户领取待遇。
按照规定,本月起新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办法以个人选择为前提,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个人只需在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时填写《广州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银行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银行资料即可。
其中,选择在广州市领取的人员,可自主提供本人本市工行、农行、建行或农信社结算账户原件复印件;选择异地领取的,提供领取地邮政储蓄结算账户原件复印件,将养老金邮寄到参保人当地领取,邮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此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养老金仍通过原银行存折、账号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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