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巧「加租」離譜 豈容留難社福機構

熱度137票  瀏覽4次 時間:2016年3月16日 09:37

【經濟日報專訊】藍田廣田商場去年被領展(00823)售予新業主後,商場內5間社福機構現卻遭取巧加收管理費,變相加租。社福機構為居民提供服務,以特惠條款立足地區亦合理,豈容業主亂鑽空子!

近年頻頻出售旗下物業的領展,去年賣出旗下5個商場,現時亦正標售9個商場,財源滾滾,管理層與股東或開心,但一班在這些商場營運的社福機構卻恐「遭殃」。

業主加收管理費 變相加租

事緣這些非牟利機構,過去年以來,均受契約條款保障,只須支付房委會釐訂、每3年檢討的優惠租金,但近日揭出其中一個領展去年出售的廣田商場,其新業主「友文投資」發信予商場內5間向來繳交優惠租金的社福機構,表明將在下月起每平方呎約5.1元的優惠租金以外,再加收每平方呎4.3元的管理費,以此水平,變相加租超過80%。

成本急增,有社福機構大歎有如「迫遷」,又寫信向政府求助等。但原來廣田商場也不是例外,昨再爆出,同樣由領展出售的牛頭角彩霞邨商舖,該處兩間社福機構亦遭新業主加收管理費,約為租金的20%。

社福機構難搬遷 「硬食」管理費

社福機構享優惠租金條款,業主就改以管理費之名,變相加租,實在離譜。雖則在商業世界,遇貴租便搬,或是共識,但是否亦套用在社福機構?房委會把優惠租金條款寫進契約,就是為了保障不牟利的社福機構,免受市場波動的租金所害,新業主繞過規定,以「自己方式」加租,無疑是鑽空子。

社福機構的性質,不少是提供社工服務、社區健康服務等,服務對象大多就是當區居民,着重與他們建立長遠聯繫,難以動輒遷至其他區份,承受市值租金又難,如今還不是「硬食」管理費?

新業主令優惠租金條款名存實亡,備受輿論批評,肯定少不了,但要解開困局,更要有政府出手阻止現行境況。事實上,博客庫斯克日前亦撰文指,當年領匯上市時,政府亦承諾會規管領匯運作,包括保障社福機構。即使現在再轉手,亦不應有所改變。

法律存漏洞 政府有責任出手

現時政府的做法,由房委會去信新業主,提醒只可向社福機構收取優惠租金。但觀乎新業主近日向外稱「不是做善事」的說法,會否理會實令人質疑,政府就應要積極協助社福機構,研究是否違反契約條款,甚至以法律訴訟解決。例如按過往房委會、領展做法,優惠租金之內已包括管理費,如今拆開再設管理費,有否違規?又或現行擬收取的管理費水平是否合理?有否存在不公平的對待?

無論法律是否能解決此次事件都好,更要設法堵塞現行漏洞,避免再有人乘機鑽空子。此既是政府有責去管,也是領展在日後再拆售商場之時,須檢討現行契約條款,例如不止規限優惠租金,也要列明不容設額外高收費等。這既真正帶出優惠租金條款的設立意義,也是顧及大眾利益,一盡企業責任。

近年領展拆售多個屋邨商場及停車場,又或外判街市,雖是商業行為,但爭議亦不少,如出售停車場時,被斥沒加入禁止把車位拆件出售條款,及後新業主紛紛拆售,達到近百萬元一個車位等。

社福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往往並不賺錢,但正是當區居民所需。據立法會文件,房委會2005年拆售商場時,這些商場內共有100間社福機構、43間幼稚園享有租金優惠。如今面對變相被加租的危機,政府既要設法,領展亦應平衡居民利益,不要讓類似事件再發生,確保出售資產時,不會把人情也賣走了。


更多經濟日報網站內容, 請登入hket.com

頂:6 踩:7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1 (40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34 (41次打分)
【已經有43人表態】
6票
感動
6票
路過
7票
高興
5票
難過
8票
搞笑
5票
憤怒
3票
無聊
3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