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前助理主任涉騙家長捐款360萬
【星島日報報道】富商名人爭相安排子女入讀、有「貴族學校」之稱的哈羅香港國際學校,一名前助理入學主任以上海分校籌款為名,詐騙及企圖詐騙三名家長共三百六十萬元,訛稱可讓其子女優先入讀,並兩度將贓款存入冒充學校高層的男友戶口。廉署起訴兩人詐騙、企圖詐騙及洗黑錢罪等共五罪,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法庭命令不可公開家長及學生姓名,今日傳召證人作供。
首被告朱柳英(二十七歲)否認兩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次被告吳美全(二十五歲)否認兩項洗黑錢罪,據知二人現為夫妻關係。本案涉及三個家庭,其中兩個家庭被騙共二百一十萬元;另一家庭原本打算分兩期支付一百五十萬元贊助費,最終向其他職員查詢,揭發並無籌款之事。
控方大律師李國威開案陳詞稱,前年四月十五日至八月十七日期間,朱向家長F稱,雖然學生Z通過入學評估,仍須向哈羅香港提供一筆六十萬元贊助費,以確認取錄。F信以為真,答應要求,辦理入學手續時,F獲告知要支付一筆二萬六千六百二十六元寄宿費及雜費,以及六十萬元贊助費。F要求朱代她填寫支票,但朱留空收款人一欄,解釋因學校未知如何使用該筆款項,又叫F放心,之後會發收據,但直至去年三月十四日仍無收據,而朱又辭去哈羅香港工作,稱無法提供收據,F懷疑被騙,三月十八日向廉署舉報。調查發現,六十萬元支票已於前年八月十七日存入吳美全的渣打銀行帳戶。
另一個案發生於去年二月廿九日至三月九日,朱致電家長A表示學生X獲取錄機會不高,如A向哈羅上海捐款一百五十萬至二百五十萬元,X可獲哈羅香港優先取錄。X其後獲取錄,朱致電A敦促準備一張收款人為吳美全的一百五十萬支票,又要求A不要讓其他人知道有關捐款的事。在X辦理入學程序時,A把支票交給朱,但當A要求收據時遭拒絕,理由是捐款是以私人身分捐給哈羅上海,而吳美全同日將支票存入恒生銀行戶口。
朱同時被控去年二月廿六日至三月十八日期間企圖欺詐,朱向家長C指其子女Y在輪候名單上較後位置,又稱與哈羅香港校長談過,若C捐款贊助開設哈羅上海,Y獲哈羅香港取錄的機會將增加。C同意分兩期向哈羅上海捐贈一百五十萬元,朱吩咐不可將捐款一事透露。後來有職員告知C,Y被列入輪候名單,C透露朱提出捐款建議,惟職員稱並無此事,而C亦偷錄了與朱的電話對話。
由於C將事件告知哈羅香港的管理層,朱於去年三月十四日被辭退。四日後朱被帶返廉署,警誡下朱保持緘默;而吳承認朱曾把支票交給他存入恒生銀行,他曾問朱一百五十萬的來源,但朱並無解釋。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六○七——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