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經最新評估及疫情變化,決定簡化過去14日曾經到包括美國、印度、印尼及菲律賓等9個國家人士到港條件,相關到港人士必須提供一份由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的報告,顯示已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陰性報告,如果報告並非用中英文,或並無載有相關資料,需額外提交一份由有關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的中或英文確認書,與報告一同呈交,以及相關到港人士在香港酒店預訂房間的確認書,租住期間不少於14日。
有關措施將於下星期一凌晨生效,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