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臻麒改口認殺人 法官抨警疲勞逼供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大角嘴殺父母碎屍案,次被告謝臻麒上周被裁定謀殺罪脫,法官昨指警方將謝扣留四十一小時期間,與他進行七次合共九小時的錄影會面,逼使智商低、感頭痛的謝在體力不支的狀態下承認殺人。法官認為若謝沒有招認,根本不會被控謀殺罪,批評警方做法不公義、不必要及令人震驚。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指,警方會研究判詞。
智商僅八十四、低於平均值的謝臻麒(三十八歲)被警方扣留四十一小時期間,進行七次共九小時錄影會面。他一直只承認在案中協助處理屍體,直至凌晨約二時半,終於在最後一次會面時突然改口承認有殺人,問警員「有無認罪紙……我可唔可以簽」,又斷斷續續稱與周「一人一件」殺人,並指自己「用刀殺咗一個男人」,曾肢解及煲煮過死者。
謝早前自辯時數度哽咽及情緒激動,指他被捕後一直否認殺人,惟警方向他播放周的會面影帶,周在影帶中把殺人的責任推向他,令他覺得警方相信周的說法多於自己。加上他兩日間去了不同地方錄口供,睡眠不足及頭痛欲裂,終在凌晨時「發脾氣」改口承認與周一同行兇。
暫委法官司徒冕昨指,謝一開始已承認自己非法處理屍體,並將有關細節和盤托出,警方卻連環替他錄取口供,使頭痛的他在第七次會面中精神崩潰,輕率自認殺人。法官指謝是一般市民,且智商比常人低,批評警方的做法沒急切需要及不公義,「對警方如此對待這樣的人感到震驚」,又認為若非謝招認,根本不會被控謀殺罪。
其中一名負責案件的警員昨在庭外指「會返去自己檢討」,警察公共關係科指警方會研究判詞。
主控官Michael Arthur庭外表示,案件去年八月首次審訊時,辯方曾挑戰謝於錄影會面中的招認,暫委法官司徒冕裁定其招認出於自願及可以呈堂,又指錄影片段可見警員對謝有禮。
律政司昨回應指審訊過程中,謝一方只就他其中一次警誡會面記錄提出反對,但法官最終不接納其反對申請,批准會面記錄呈堂並納入為證據一部分,謝沒就其餘警誡會面記錄提出反對。律政司會詳細考慮法官的意見及理據,並參考外聘檢控官的報告,決定是否有需要作任何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