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逃犯修例一出 記者頭上一把刀

熱度235票  瀏覽1次 時間:2019年4月04日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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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翻起千重浪。政府以堵塞1997年回歸以來,移交逃犯條例未涵蓋內地、台灣和澳門的「漏洞」為理由,提出修例草案,法案周三(3日)正式提上立法會,展開立法程序;修例建議在社會引起極大爭議,在不同界別,例如商界、政界,造成不安、甚至恐懼,記者不能倖免。

新聞工作者工作性質敏感,跑大陸新聞的,特別是駐內地記者,無論是工作或日常生活,都無可避免地會接觸到內地認為敏感的內容,報道內容也會令有關當局感到尷尬及不高興;修例一旦通過,形同在兩地之間開通一條廣闊大道,讓內地當局可以修例內幾十項列明的罪行為包裝,透過機制,將香港記者送回內地受審,一旦送到內地,基本人權保障,例如公平審訊、家人探望權利,難以得到保障。

回歸以來,基本法23條形同是香港記者和港人頭上的一把刀,23條立法程序何時重啟未有時間表,但逃犯條例修訂同樣是港人頭上的一把刀,對在內地有投資和生意往來的商人帶來不可預計的風險,亦令新聞工作者憂慮,會否因為曾經接觸敏感人物或材料、報道相關內容或發表文章,不知何時何刻和為何,被內地當局從條例內列出的罪行找到藉口,要求特首交人。

政府官員或許以為新聞界過敏,強調特首並非一人話事,港人要相信法院能把關。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會,議會陣線的朱凱迪要求林鄭,評價內地司法制度,林鄭沒正面回應,又批評議員詆毀香港的司法制度。

新聞界和港人並非對本地司法制度缺乏信心,但不少法律界人士已指出,法院把關的能力有限,而更重要的是,新聞界和港人對特首和官員會否把關、能否把好關信心不大,修例帶來很不明朗的情況及更大風險,對本身工作已屬敏感的新聞工作者來說,會帶來更大不安和困擾,自我審查將更嚴重。

跑大陸新聞的香港記者、專欄作者等,無論是持合法證件或「非法採訪」,工作一直是如履薄冰、踩鋼線,既要完成採訪工作,亦要保護自己,避免墜入內地帶有任意性、不透明的執法和司法制度。大陸採訪工作困難度高、風險大,但並沒有嚇退記者,仍一直有記者願意採訪報道內地新聞,希望更多人了解國內各方面發展。

內地資訊並不流通,政府控制傳媒,香港媒體能發揮獨特作用,報道內地發生的事情,往往「出口轉內銷」,令內地人民掌握更多的資訊,向地方政府問責;2008年四川汶川發生地震,內地記者報道受限制,香港記者報道令港人亦內地人民更了解災區情況,更願意援助災民,報道亦令有關人士要問責,承擔責任,傳煤發揮監察功能。

內地當局對香港媒體的監控一直未有放鬆,銅鑼灣書店事件更人擔心有內地人員越境執法,目的是要打壓在港媒體出版內地視為政治敏感內容,林榮基事件增加傳媒觸及內地政治敏感內容而帶來的風險;假如逃犯條例修訂通過,將令香港傳媒報道內地的空間進一步收窄,從中國開放改革角度看,是倒退,從一國兩制下香港傳媒能發揮的作用看,是更大的倒退和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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