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涉非法营运被执法队查扣 20天后不见了?

熱度206票  瀏覽8次 時間:2011年10月26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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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涉非法营运被执法队查扣 20天后不见了?

  昨日,刘权汉站在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门前向记者展示他汽车的照片,他称车被执法队查扣后不知所终。  南都记者霍健斌摄

  拿着双方交涉的录音,今年30多岁的刘权汉投诉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以下简称执法队)将他的小汽车弄丢了。

  据其称,9月7日上午,他因涉嫌非法营运在福田香蜜湖路被执法队查获,此后他借机离开现场。20天之后,刘权汉出现在该队办公室寻找自己的车辆时,对方否认查扣其车辆,相关负责人表示曾派人在车场找车,也未寻获。刘权汉不解:难道我的小汽车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男子非法营运被查后逃跑?

  刘权汉的行驶证显示,他的车是一辆长安奔奔,车牌为粤B X K 747,注册日期为2007年6月。

  刘权汉称,事发9月7日7时许,他搭乘两名男子从景田北去往车公庙,途经香蜜湖路时,遭遇打击非法营运的执法队员查车。

  南都记者联系到车上的乘客高先生。据高先生回忆,当时因为堵车,他和车上另一乘客均下车,刚下车,即被几个穿制服的人拦下。对方亮了证件,称是警察,要求高先生配合调查。高先生说,在路边,对方盘问了他大约半个小时,详细询问认不认识司机,司机有没有收钱等问题,并让他指认了搭乘他的车辆。高先生说,他当时回答,他只知道司机姓刘,对方收了他20元钱车费。车上另一名乘客胡先生所述基本与高先生相同。胡先生说,他当时提到曾与司机商议过价钱,并且确实不知道同车另一乘客的名字。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刘权汉利用私家车搭客牟利,已经涉嫌非法营运,最低也要罚款三万元。

  刘权汉也介绍说,当时执法人员将他带到执法车辆上,而他的长安奔奔则被执法人员开走。半路上他要求下车上厕所,随后接到电话有急事,便悄然离开。刘权汉的这一行为被执法人员认为是“逃跑了”。

  两乘客事后改称搭顺风车

  刘权汉表示,9月7日事发后,他联系到当时乘坐他车辆的乘客,一人姓高,一人姓胡,让两人出具了书面自述材料。自述材料主要是证明,他们两人与司机刘权汉是朋友、邻居,当日是乘坐顺风车,司机并没有收费。那为何在9月7日被查处时,两人又表示刘权汉收过费呢?书面材料这样表示:当时因为慌张,以为刘权汉犯了事,想尽快脱身才如此回答。

  记者见到这两份材料中有两人的身份证号、名字,以及两人的签名和指印。昨日记者与高先生和胡先生取得联系,他们均表示这份材料是他们真实意愿的表达,而且因为此事导致刘权汉的车被扣,他们深感内疚。南都记者见到,这两份材料内容较为一致,一份日期为9月10日,另一份显示是9月13日。

  刘权汉表示,拿到这两份证明材料后,他多方打听到车是被执法专业队查扣,但多次上门没找到人。找到人之后,对方给其做了笔录,却又否认曾扣下车辆。

  扣车场找不到涉事车辆

  昨日,记者与刘权汉一起来到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在该队副队长办公室,一名翁姓副队长表示,此前刘权汉曾多次前来找他,他也已经派人在位于坪山的扣车场找过,没有发现这辆车。他表示他们所有扣留车辆都要拖到这一扣车场。

  刘权汉则一口咬定,他的车正是被该队一名叫彭某的人所扣,事发后彭某还为其做过口供。不过刘权汉也表示,10月18日,这名副队长也曾带着他找过彭某,以及彭某的领导古某,但他们均矢口否认扣过刘权汉的车。

  翁副队长向记者证实了刘权汉的这一说法。他说,刘权汉在10月18日确实来找过他,他也带着刘权汉找到了古某,古某是该队业务负责人,人称“古队”,古某否认扣刘权汉的车。

  翁副队长表示,作为执法人员,他们在扣车时都会要求对方清理车内的私人物品,然后开出扣车单给对方。但刘权汉并没有扣车单,可以说没有任何凭证证实他们扣了车。这名负责人还表示,全市有100多家单位可以执法扣车,有可能并非是该队扣了刘权汉的车。

  录音显示执法队曾办该案

  不过刘权汉提供的一份录音却显示,该队确实曾查处过刘权汉涉嫌非法营运的案件。刘权汉表示,9月26日,他到该执法专业队304号房间,找到了执法人员彭某。

  根据录音内容显示,办公室内多人都对刘权汉比较熟悉。有人连续发问,“你就是跑掉的那个司机是吧?”“你过来是什么意思?什么要求?”“你为什么跑?”

  刘权汉则表示,他并非逃跑,而是接了电话有急事。对方则质疑,“你有事,你借着上厕所的机会跑掉,你有事?”

  随后则有人自报身份,称是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打击非法营运专业队,并出示了工作证给刘权汉查看,对其问话。刘权汉表示此人正是当时的执法人员彭某。

  彭某详细询问了9月7日当日发生的事件。整个询问过程中的对话,明确显示该队确实在9月7日有过执法行为,并表示根据掌握的情况,刘权汉已经在涉嫌非法营运。

  录音中执法人员的话语,也间接印证了此前刘权汉以及高先生的一些说法。譬如有执法人员明确表示,两名乘客均表示给了刘权汉20元钱。针对刘权汉出示的证据,对方有人明显表示愤怒,称是假证据,并表示作伪证后果严重。但刘权汉也一口咬定,真实情况就是如此。这份录音长达42分钟。

  刘权汉表示,9月26日他偷偷录下与执法队交涉的全过程后,多次上门希望此事得到处理。直到10月17日,在304房间,对方给了他一张行政处罚通知书,他拿到后立即表示要申请听证,对方表示听证期已过,通知书随即被工作人员拿走。此后对方便表示没有扣车,让刘权汉拿出扣车单。

  而当日乘客胡先生对记者表示,执法过程中,他看到有人将车辆开走,开车的人并不是刘权汉。

  副队长听录音后称再调查

  昨日在深圳市整治非法营运执法专业队副队长办公室,刘权汉将这一证据拷贝给了办公室一翁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听了部分录音后,没有再强调有可能是其他部门查扣了刘权汉的车,转而表示,刘权汉此前都没有说过有何证据能证实他的车被该队查扣。面对这份新证据,他表示将会联系当事工作人员调查此事。

  昨日晚间记者再联系翁副队长,询问此事进展,他表示需要直接联系“古队”。记者又多次联系“古队”,电话均无人接听。

  由于该执法队由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牵头成立,昨日下午,记者与该局取得联系,一负责人表示,只要是他们扣了车,一定不会丢,“又不是一粒芝麻”。那么该执法队是否扣车?为何又否认扣车?该负责人则表示他向局里了解过此事,只能说有这件事,但他不是具体经办人,并不清楚细节情况。

  对于这些回应,刘权汉表示不满。“他们明明查了我的车,又说没有,哪怕我离开执法现场有错在先,可以处罚我,为何我的车都不见了?”

  ■律师说法

  执法中当事人逃跑 应扣车保存证据

  深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郭安元律师表示,如果执法过程中,当事人逃跑,执法机关应查扣相关涉案工具,保存证据。如果当事人一直不出现,现有证据能证实当事人已实施了非法营运,则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并公告送达等,罚没相关涉案工具。这个过程最短也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郭安元律师表示,如果没有完成行政处罚,任何其他人无权处置所涉财产。郭律师还认为,如果证实当事人是从现场逃跑,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可以加重处罚作为惩戒。但是当事人的听证等各项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本版采写:记者 李亚坤 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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