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港人罰款兼釘牌 拘役准緩刑

熱度376票  瀏覽49次 時間:2015年2月13日 09:31

【太陽報專訊】【綜合外電報道】香港富貴飆車黨去年駕駛總值逾三千萬元的超級跑車,殺上深圳飛車,其中有人更以時速高達二百七十五公里狂飆,深圳警方形容以車速計算,車隊從深圳南山只需七分鐘便可抵達東莞,最終十三名港人司機全部捕,成為內地首宗成功判處的集體飆車案。深圳交警昨召開記者會交代案件,涉案十三名港人因認罪及態度良好獲法官輕判,僅吊銷駕駛證兩年及罰款,判處拘役(處罰性拘留)一至五個月,緩刑六個月,被扣查的車輛亦獲准運回香港。

事發在去年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前夕,涉案兩批共十三名港人分別預先約定,在去年十一月六日及七日駕駛包括麥拿侖、法拉利、林寶堅尼等超級跑車,從深圳灣口岸北上深圳遊玩,沿途高速駕駛,全部曾以時速超過二百公里在公路飛馳,期間不斷互相追逐,左穿右插,爭相爬頭,險象環生。

時速高達275km

根據警方通報指,其中由七名港人組成「香港—珠海自駕遊」車隊,出發後沿廣深沿江高速駛往順德,再途經廣珠西線到珠海,至翌日返程。

各人沿途以對講機指揮聯絡,長時間長距離互相追趕,頻繁穿插超越其他車輛,在時速限一百公里的公路超速一倍,最高時速更達二百六十六至二百七十五公里,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大危險,引發大量司機報案,警方遂採取行動將七人拘捕。

深圳寶安人民檢察院去年十二月將案件移交深圳寶安人民法院審理,至近日作出宣判,當地法官認為,涉案十三名港人為求刺激和快感,集體高速駕駛,無視國法、漠視群眾生命安全,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競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全部被判處吊銷駕駛證兩年,判處拘役一至五個月,惟因各人認罪及態度良好,輕判緩刑六個月,罰款二至五萬元人民幣。

人車獲准返港

案件中,被深圳交警扣查的車輛昨獲准運返香港,其中一名涉案的陳姓司機到警署取回其黑色法拉利時表示,自己因一時貪玩超速,被捕後雖獲准保釋,但被限制離境,兩個月無法返港,現已深受教訓,日後到內地亦不會再違法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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