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假難民來港賺錢誘因

熱度122票  瀏覽44次 時間:2016年1月19日 11:00

(綜合報道)假難民湧港激增,政府設專人檢討現時處理免遭遣返申請的機制和法例,行政長官梁振英更一度表示,如有需要會考慮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在處理這個棘手問題時,本港需要兼顧人道精神和社會承受能力,不宜輕言退出公約,但要削弱那些吸引假難民來港賺錢的誘因,同時要協助真正難民融入社會,避免產生如歐洲一樣的社會問題。

  政府數字顯示,近年抵港後聲稱回國會被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而申請以難民身分留港的人數大增,至今已累積了約一萬一千宗個案待處理,大部分申請人來自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南亞地區,也有來自非洲、印尼和越南的,最近執法人員還截獲來自中東阿富汗的非法入境者。

  勿退出《禁止酷刑公約》

  這些人來到香港提出申請後,按照正常手續,在等候核實其難民身分期間,可以持有港府發出俗稱「行街紙」的證明文件,在港自由活動,並且獲得由聯合國難民公署發出的生活津貼,有些人會租住新界一些由廢棄豬欄改造的平房棲身,不少人會因此打黑工維生,甚至有人會參與非法活動。數據顯示去年有逾千宗免遣返聲請人的涉嫌犯案,比前年急升了兩成七。

  這些人中,至今只有約四十人是最終獲得確認難民身分求庇成功。相信假難民成千上萬,他們來港,純粹是利用在甄別期間打黑工,賺取比家鄉幾十倍的收入,故此會盡量拖長留港時間。有的是偷渡來港後打黑工賺錢,直至被警方截查才提出申請;有的就算申請被否決仍利用上訴機制。如此這般可以一拖幾年,甚至有人留港超過十年仍未遭遣返。這些活動還造就了「商機」,成為部分律師行及中介人的「一盤生意」。

  《禁止酷刑公約》禁止各締約國驅逐、遣返或引渡任何人到「充分理由相信其於該國將受到酷刑」的國家。有人因此認為本港不妨退出公約,一了百了。特首梁振英曾經表示考慮,後來轉口風。

  設禁閉營須吸當年教訓

  中國早在一九八六年已經簽約並且在八八年批准落實,香港要搞退約,一來事涉國家外交事務層面,非由自己作主,二來退約意味香港在這方面的人權保障比內地要低,原因是禁止這類遣返行為只是公約的小部分內容,公約大部分內容是保障百姓不會受到執政機關酷刑對待。

  與其退約連港人的人權保障都犧牲掉,不如設法杜絕吸引假難民來港的經濟誘因。上世紀越南難民湧港,由當初逃避戰亂和政治逼害,逐漸變質為來港追求較好的經濟生活,港府結果定義他們為「船民」,設立禁閉營,使他們在留港等候甄別難民身分期間,難以出外工作賺錢,結果,不少船民自願接受遣返,來港船民數字亦急降。

  如果重設禁閉營,會有相當大的阻嚇作用,大減本港人道機制遭濫用的機會,不過須要吸取當年禁閉營暴亂的教訓,做好管理,以及向海外清楚解釋情況,以保本港善待真正難民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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