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效新界東北 公私合作發展
【經濟日報專訊】洪水橋新發展區擬仿效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採取公私合作的發展模式。但政府表明,會有條件地處理發展商的換地申請,以確保區內的私人房屋供應,能夠如期推出市場。
確保區內土地 適時推出
發展局發言人指,將會參考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實施模式,即「加強版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以確保區內的土地能夠適時推出市場。
按照傳統的收地模式,政府會收回發展區內的全部土地,包括私人持有的土地,重新規劃發展。由於過往的新發展區的業權較為簡單,而且數量亦較少,故即使土地由私人持有,政府亦可用收回土地作公屋及道路等公眾目標為由收回土地。
洪水橋新發展區私人土地近70%,政府已較難再以傳統收地模式開發新發展區,否則隨時惹來司法覆核挑戰,即使政府最終可能獲判勝訴,有關的土地供應已被延誤多年,甚至超過10年或以上,故嘗試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首度引入「加強版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
據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要求,政府大致有4個換地條件,(一)土地被劃私人發展(住宅或商業等)、(二)土地不少於4,000平方米(4.3萬平方呎),並由單一業權或協營公司持有、(三)在指定期限內完成補地價(首階段最遲2016年初完成補地價)、(四)向土地佔用人作出現金賠償,金額須與政府作出的賠償安排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