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持續更新|戴耀廷等五「組織者」首批求情 半百市民驟雨中排隊等旁聽
2020 年民主派初選引發 47人 案,最終 45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案件今日(25日)開始進入求情階段,45 人將分六批、橫跨逾月處理求情,首批求情的是被指為初選組織者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五人從被落案控告違反《國安法》起,至今被還押已超 1200 日。
今晨一度下起大雨,清晨六時許,法院外地面濕漉漉,有逾 50 名市民在法院外排隊候旁聽,打開雨傘遮擋,外圍由警方以橙帶劃起輪候區。
記者:何珮瑚、廖俊升、陳萃屏、HT、Gwen Chan、Jimmy Tse
攝影:Jimmy Tse、CCW
有逾十人,自昨晚起便到場等候,包括早前被指違反 23 條被捕的李盈姿。現場有大批警力佈防,法院外每個街口均有數名身穿戰術背心的警員駐守。法院正門外通州街位置,泊有多輛衝鋒車;英華街位置,則有三部戰術巴士戒備。
昨(24日)晚十時半,已有約十人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排隊,準備周二(25日)早旁聽。多名通宵排隊的旁聽人士均表示,盼見戴耀廷一面,向他送上支持。
排頭位的旁聽師「姨婆」,偕其姨甥,傍晚 6 時已到西九法院外。他們在上次的 47 人案的裁決日已排頭位。熱夜下排隊,姨婆受訪時大汗淋漓。她說因想聲援戴耀廷。「我不知幾辛苦,但辛苦都要嚟,我一定要支持佢哋。」
45 名民主派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該罪按參與度訂立三級罰則,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可判處 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則可判處 3 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其他參加」者就可判刑 3 年以下、拘役或管制。
今日開始、預計需時三天處理處理的首批求情,涉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五人均被控方指為初選組織者,他們均在 2021 年 2 月 28 日正式落案控告違反《國安法》,翌日首度被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提堂;以首度提堂日起計,截至明日,五人已被還押達 1213 日。其中,戴耀廷在這場審訊中無作供且沒旁聽。
綜合庭上證供、14 名不認罪被告罪成判詞,控方指首被告戴耀廷是案件主腦,至於第二至第五被告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吳政亨則為組織者。其中,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詞表示,從戴耀廷於 2020 年 3 月至 5 月期間,參加所有地方選區的協調會議等可見,他屬「35+」的「主腦及主要推手(the brain and the primary promotor)」。
而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被問及與戴耀廷在「初選」中如何分工時,就供稱戴主要負責「35+」論述、組織工作、出席協調會及作出調動;區則稱自己主要負責「執行嘅部分」,例如聯絡不同派系人士,負責舉辦選舉論壇、出席協調會議等。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判詞另提及,鑑於區諾軒早在一月會議已參與「35+」計畫,認為區在幫助戴耀廷達成目標時,充當「重要且關鍵的角色(significant and pivotal part)」。但判詞提到,留意到區發現戴耀廷目標超出自身目標,及後因質疑計畫合法性時退出計劃。
另外兩名「從犯證人」則是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及副召集人鍾錦麟。趙家賢去年作供時提到,民主動力應戴耀廷、區諾軒邀請承辦初選的公民投票,議員被DQ後的替補工作由戴、區負責,民主動力只是承辦初選的「服務提供者」。而判詞中就趙家賢、鍾錦麟的角色著墨較少,如提及二人與時任「民動」前總幹事黎敬輝曾出席首個舉辦協調會議的選區、九東選區會議,而趙家賢亦有參加部分協調會議。
至於不認罪、審訊後罪成,被指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判詞提及他並無參加「35+」的組織或協調會議,亦非初選候選人,但他主動幫助戴耀廷宣傳、發起「三投三不投」等,法官認為吳政亨與戴耀廷的協議,與戴耀廷和他人的協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