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上路五死車禍司機監兩年
【星島日報報道】八鄉錦上路去年底發生恐怖車禍,中型貨車在十字路口「衝燈」將小巴撞至翻側,造成五死十三人受傷,死者包括三個月大女嬰及女足港隊主將鄧映芝的母親。七旬貨車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兩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兩年,停牌五年。
法官錢禮判刑時認同車禍對原打算退休的被告張文良(七十一歲)亦是悲劇,但強調交通意外為家庭帶來傷痛,量刑時要將人命傷亡考慮在內。根據罰則,危駕致死一罪最高可判囚十年。法庭接納被告駕車謀生逾四十載,駕駛記錄良好,只有五次定額罰款,但案發時他衝紅燈駛入十字路口,沒有掌握路況,明顯是疏忽駕駛。法官又引述報告,指被告反應及手眼協調較正常遲緩,可能影響駕駛能力,考慮到他年邁及深切懺悔認罪,判監禁兩年及停牌五年。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七八——二○一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