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情怀不改 崇法尚法理念不变 北京法院60年与时代同行网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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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法院60年与时代同行

  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本报通讯员 鲍雷 刘玉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而此前不久,原国民党的司法机关已经被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所接管,1949年3月18日,北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0年1月27日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人民法院,并从此肩负起了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

  审判工作逐步进入法轨

  成立之初的北京法院总人数不到200人,审判方式都是“自审自记、审记不分、刑民不分”,中心任务就是镇压反动派的阴谋活动,保护祖国财富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建立革命新秩序。在这种背景下,北京法院推出了“集体调解”的工作经验,被称为“打破了旧的一套形式主义脱离群众的办案公式,创造属于人民司法的新工作方法。”

  北京市法院档案馆里,珍藏着许多珍贵的案卷,记载着一个个不同寻常的案例。以李安东为首的美国间谍组织,企图炮轰天安门、谋害国家领导人的特大案件,法律文书中记录着周恩来、彭真、罗瑞卿等中央领导人修改的笔迹;对盘踞北京四方号称“四霸天”的张德泉、福德成、孙永珍、林文华的宣判处理等一系列影响重大的案件,则充分体现出北京市法院除霸安民、维护稳定所作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公布实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阶段。1955年4月,北京市高、中级法院公告成立,全市审判机构从市、区两级法院改设为高级、中级、基层三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也从隶属同级政府转为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陪审、回避、辩护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法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改革开放初期,恶性刑事案件频发,影响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在北京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下,北京市各级法院分别于1983年至1985年的三年中,三次开展“严打”战役,期间共审判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5325人,被判处死刑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计12006人。

  1996年和2001年,中央又先后开展了两次“严打”活动,北京市各级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流星雨”夜少女被杀案、赵连荣夜杀8女案、焦文君、马俊等“打闷棍”案等一大批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

  改革开放让中国经济走上快速发展之路,但由于社会转型时期一些腐朽思想的影响,经济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也呈现出大幅上升的趋势。首钢公司北京钢铁公司原党委书记管志诚贪污受贿案、国家科委原副主任李效时受贿贪污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均在北京得到了公正的审理。

  与此同时,北京市各级法院充分行使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处理了数百万件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行政侵权纠纷和执行案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备受关注、有深远影响力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全方位打造高素质队伍

  在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面前,唯有改革才是发展的动力与出路,多年来,北京市法院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行。

  推进了合议庭配置改革,对审判长、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行科学配置;实行知识产权、刑事和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启动网上庭审直播系统,从内容和形式上全面推进审判公开;建立市高级法院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体制,探索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两权分离、相互制约机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推广以诉前和解模式、“商事审判双主动工作模式”、“四点一线调解模式”等为代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有力地推进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历史进程。

  审判事业是一项高尚而艰巨的事业。如果没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将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多年来,北京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人才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常抓不懈。严格人员录用条件,从源头上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建立起了高学历人员信息资源库;建立竞争择优晋升机制,完善法官职业准入机制,实行法院招录各类人员、法官任职、干警晋升统一考试制度;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专业技术干部实行分类管理,推行法官遴选和干部交流锻炼制度,为各类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已有45名下级法院的法官被遴选到上级法院工作,有百余名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上下交流,有16名干部被派往边疆艰苦地区挂职锻炼。全市法院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专门人才培训班和预备法官培训班176期,培训19567人次,平均每名干警被培训了4遍。全市法院还先后选派233名优秀法官走上讲台、担任论文评委和指导教师,外派1223名优秀法官参加高层次培训和境外培训。法官们出版法律业务图书154部,有18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和北京市组织的评比中获奖,连续13年获得最高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在规范和创新的过程中,一批引导和昭示着人民法院“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的先进典型成长起来,并成为北京法院队伍中的旗手。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尚秀云20多年来,满怀热情教育感化挽救了大量失足青少年,使他们重新走上人生正路;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宋鱼水十多年来,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1500多件,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400余件,受到了同行和社会上的广泛称赞……近五年,北京全市法院有139个先进集体、318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央、最高法院和北京市委的表彰。

  崇法护法践行司法为民

  宋鱼水的先进事迹中最响亮也最打动人的是她提出的“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理念。胡锦涛总书记曾评价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关键就是坚持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八个字不仅揭示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根本原因,也成为了全国法院干警的价值追求。多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始终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最大的政绩,坚持“保障当事人在首都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采取了多项利民、便民措施。

  在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有个残疾人士优先窗口,能用手语和聋哑人交流的法官孙茹贤,帮助他们立案打官司一度成为众所周之的新闻人物,也赢得了聋哑当事人的广泛认可。除此之外,北京市法院系统通过完善诉讼指南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实行立案接访查询诉讼流程、递交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一站式”服务,扩大人民法庭受案范围;推行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对边远山区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和电话立案等举措,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与此同时,还通过开发“案例比对系统”,建立案件评查、院庭长办案和案例指导制度,统一了执法标准,提高了审判质量;通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通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沧海桑田一瞬间,甲子轮回六十年。在岁月的流痕中,建院时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法官如今已是满头银发;当年的小院落已变成气势恢弘的审判大楼;审判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曾经的大檐帽、肩章演化成更能体现法官职业特色的法袍、法徽……但是,法官们司法为民的情怀没有改变,无私奉献的精神没有改变,崇法护法的理念没有改变,并将永远伴随着北京法院人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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