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打擊企業失當 反對四宗IPO

【星島日報報道】證監會昨日發表第二份上市公司的監管通訊,當中強調「實時」監管將是打擊企業失當行為的主要方針。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在打擊企業失當行為方面更為主動,這樣的方針對改變市場行為帶來了重大影響。該會繼續及早介入嚴重個案,藉以保障投資者利益及遏止非法、不誠實和不正當的市場行為。
通訊刊載,自去年9月至今年3月,根據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執法行動當中,對四宗IPO個案發出反對意向書,以及另外六宗個案上市後個案,部分涉供股、配售等攤薄股權問題。其中,有IPO個案的申請人的收益的一大部分來自第三方付款人,而非其客戶,而部分付款人與該申請人或其控股股東有關係或有關連。
證監會向該申請人發出反對意向書,質疑其申請文件內的資料是否準確及完整,包括經第三方付款人收取的銷售所得款項,是否由該申請人的客戶提供,以及相關的銷售是否真實。該申請人沒有回應證監會的反對意向書,有關申請亦已告失效。
與此同時,李小加亦於昨日在網誌列出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的風險,包括研發周期長、資金投入大及研發失敗風險高。上市後,他認為此類公司仍面對較其他股份大的股價波動及內幕交易風險,因此再三提醒投資者,尤其是對生物科技不熟悉的中小散戶投資者,一定要小心和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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