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兼職遭姦案 少婦:曾為被告手淫求脫身

熱度194票  瀏覽0次 時間:2017年9月18日 17:52
中年漢涉嫌強姦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16歲新婚媽媽為生計在網上找兼職時,疑遇人不淑被一名中年漢涉嫌強姦案,今(18日)於高等法院續審,續由女事主接受41歲無業被告洪岩松的代表大律師盤問。事主表示,被告強姦她前,她有為對方手淫,她指當時這是她想到唯一可以脫身的辦法。辯方問她,有否想過這樣可能令被告更興奮、或只是性交前戲,事主就稱沒有想到。

事主稱,她一直夾緊雙腿,但被辯方盤問時稱,不記得被告是不是用手掰開她雙腿,亦無留意雙腿有否因被告強進而遭弄痛,又指被告用手捉住她雙手腕以制止她掙扎,是「少少暴力」。

辯方指出,事主在警方口供中承認,事後她和被告一同離開被告單位,乘電梯時被告有十指緊扣地拖住她。閉路電視截圖亦可看到,被告在電梯內摟着事主,事主的反應只是舉起一隻手。事主向辯方承認,她一直沒嘗試逃走,是因為「知道走唔到」。

辯方大律師在盤問事主的最後階段,講出被告的事件版本。大律師指被告在去年5月18日初約事主見面,上聯誼會看他打麻雀時,已問事主有沒有男友,當時事主說沒有。去年5月19日他們再見面,並上了被告的住所,當事主見到被告養的狗,曾捉住被告手臂,後來事主問被告是否一個人住,又問被告有沒有女友,之後兩人便在自願情況下性交,期間事主曾向被告透露說想換電話,被告即表示會給她1000港元。後來他們完事後一同離開,事主再提換電話之事,但被告因見提款機很多人排隊,便沒有立刻提款給她,之後兩人便分道揚鑣。

對於辯方的說法,事主表示並不同意。另外,辯方在盤問事主期間,曾問到事主的體重是不是有60公斤,事主就回應稱自己「從來唔磅體重,盞自己傷心」。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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