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壽司店違規加工未檢驗三文魚

熱度265票  瀏覽4次 時間:2015年5月07日 15:11

台灣發現專售賣壽司食品的「爭鮮」食品,進口三文魚未取得輸入許可下,違規私下分切加工,遭食藥署罰暫停受理「具結先行放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指出,由於新鮮食品容易腐壞,因此業者必須通常會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將未通過檢驗的產品,先置放於海關冰櫃,檢驗合格後才可入關,爭鮮公司違反了這項規定。

他表示,暫未知該批三文魚是否已被偷偷賣掉,已交由桃園市衛生局繼續追查,若證實違規將予以處分,食藥署正研議更有效的執法方式。

「爭鮮」4月28日空運進口135箱「大西洋鮭及瑙河三文魚」,4月30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5月1日初驗合格。一般來說,完整檢驗時間需要5天,爭鮮在5月2日下午6時取得食藥署的食品輸入許可前,就擅自將三文魚分切加工,當天下午6時前被桃園縣衛生局複查時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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