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誤拉智障男 若有錯應道歉
【經濟日報專訊】一名智障男子住屯門院舍,被警方當作沙田一宗遇襲死亡案的疑兇拘捕落案。幸好「水落石出」後獲釋,警方拉錯人不是小事一樁,若有人程序犯錯,道歉無得拖,更應向公眾交代!
無論是否兇殺案,警方有責任對任何被捕人士採取謹慎調查,更何況對方是表達能力不及常人的智障人士?一名老翁在大圍美林邨遛狗遭人襲擊致死,警方本月2日高調拘捕疑兇,被捕的是一名現年30歲、患自閉症及中度智障男子。其家屬當時已向警方指,智障男子在案發日身處屯門院舍,但警方在未能完全確立他的不在場證據後,仍然提出檢控。
欠證據仍暫控 家屬指摘
在這名「疑兇」提堂之前,警方又撤銷其控罪。家屬與這名智障男子,在這幾日間的感受,或許不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家屬之後在議員幫助下召開記者會,指摘警方拉錯人,又指出原來警方在錄取證供時,有引導認罪之嫌,要求警方公開道歉,其母在鏡頭前痛哭。
警方之後解釋,是因為被捕人被拘留接近48小時,綜合資料及證據,於是落案暫控其一項誤殺罪,當時的不在場證據仍在調查中。有報道指,在落案起訴之前,警方未能聯絡院舍職員,無法取得閉路電視影像,故此未能確立不在場證據,但到了落案起訴之後,警方才取得影像。兇殺案是嚴重罪行,不在場證據是證明疑人是否清白的重要證據,而警方的回覆亦承認,原來這名智障男子是否可能身在現場,也是警方當時仍未能確認之事。
所謂暫控,究竟是甚麼一回事?程序上是否合理?
引網民關注 促警方道歉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網民發起一人一信行動要求警方道歉,還智障男子及其家屬一個公道,警方前晚發出的聲明,並未有道歉字眼,只指警方有責任認真對任何被捕人的說話作認真深入及謹慎調查。
但事件至今,從已公開的資料來看,這番說話,根本難以釋除公眾疑慮。
被拉錯的智障人士,其處境更惹人同情,但事件不止於在這次拘捕行動中,是否受到公平及公正的處理?警方手執權力,不容濫用,由調查、拘捕以至落案等過程,都有既定程序以確保權力受到監控,不致被濫用,以致造成「冤枉」或「強加之罪」。
事件中涉及智障人士,有關警務人員處理時,是明知其表達能力有限,是否有按足程序以保障其利益?公眾要求的並不只是一句道歉就算,若警方按足程序,仍然出現拉錯人,既是做足工夫,已盡最大責任避免出錯,則仍「有情講」,但若是人為錯失,沒有按足程序而拉錯人,則涉及的問題便嚴重得多,本港向來注重法治,講求程序公義,這是不可退讓的底綫。
需仔細調查 向公眾交代
事件固然仍需進一步調查,警方至今的解釋,並未能釋除公眾疑慮。家屬提出的指控,包括警方在過程之中向智障的被捕男子作出引導說話,如向其指「你有沒有推伯伯?」然後智障男子只懂重複其說話「推伯伯」,不滿就被當作承認推人。警方有必要解釋清楚。
若然發現有人違反程序指引,就不單止要承認,更不能閃縮其辭,向智障男子及其家屬道歉,還他們一個公道,也要向公眾作出交代。已退休的前警務處長鄧竟成曾指,警務工作先決條件,就是先要得到市民的信任,如果警員犯錯,就會打破彼此的信任關係,他認為,道歉才是有承擔及負責任的表現。警方若有錯,不道歉只會予人「死撑」印象。
一場「拉錯人」的風波,若處理不當,對已經陷入冰點的警民關係,只會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