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土地腐败案缘何高发:该领域权力过分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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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度132票  瀏覽2次 時間:2010年1月14日 09:08

对话嘉宾:

姚丽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师

房地产成腐败重灾区

涉案金额较高、影响较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

记者:有人说,涉“土”腐败推高房价。从全国层面看,当前涉“土”腐败现状如何?

姚丽:从区域上看,农村地区主要发生在土地征迁和出让中,涉及少数县(区)、乡(镇)基层政府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一些乡(镇)、村级干部利用职权套取、虚列、伪造侵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等腐败问题。

而城市主要发生在土地改变性质、土地出让等方面,涉及市、县(区)两级的少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与开发商形成利益同盟,共同谋取私利。从涉案情况看,经营性用地项目高于划拨类用地项目;在经营性用地项目中,房地产等商业用地项目又高于工业用地项目。明显可以看出,房地产等商业用地项目正成为涉“土”腐败侵害的重点领域。

记者:涉案金额、人数似乎也有逐年攀升的迹象?

姚丽:对。一是涉案行受贿方式从当初收土特产和礼金演变成收受巨额资金;二是近年来涉案多是用地规模大、价值高,造成项目标的经济数额巨大,腐败发案额度也高,造成经济损失十分惊人。

同时,涉案人员关系明显具有连带性。涉案人员多是政府部门官员,关系多为上下级、同事或朋友,彼此结成利益共盟,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案件有时交叉、有时联合,形成串案、窝案。

记者:相比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国土部门涉案情况的特点在哪里?

姚丽:“高危性”和“高发性”。

由于“用地准入”的管理特征,一些用地管理的业务主力容易成为被腐蚀的对象,往往在强大攻势和巨大利益诱使下成了“重灾区”。从业务领域上看,主要集中发生在划拨用地转为有偿出让用地、企业改制和破产后的土地处置、土地招拍挂等环节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和贿赂犯罪。

同时不难看出,当前涉“土”腐败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危害性,农村征地出让中的腐败案件,直接侵害的是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而城市地区一些涉“土”腐败案件,用地一旦发生难以恢复原状,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将产生长期或者永久无法改变的影响。

土地领域权力过分集中

一些地方政府过于强势,采取不正当行为干预土地出让

记者:既然“高危性”、“高发性”已成共识,为何在一些地方涉“土”腐败还是堵不住?

姚丽:这需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

很重要的一点是土地领域权力设置过分集中,缺少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和监管,行政行为没有做到全程阳光,特别是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权力运行制衡和纠错制度不健全。

另外,在基层农村,由于管理力量薄弱,监督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农村地区征地出让工作涉及面具有区域性和分散性的特点,多是由乡(镇)、村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或者设立临时性机构——“拆迁办”,机构简单人员少,容易导致监督缺位、无人纠错的局面。一些基层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罪与非罪概念不清,容易诱发职务犯罪。加之一些地方村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财务管理混乱,给行为人轻易作案留下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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