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提出守則提及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和年期

熱度107票  瀏覽4次 時間:2024年11月21日 09:01

港協暨奧委會公布屬會機構管治檢討結果及《機構管治守則》,提到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和年期,以及放寬運動員參與遴選或比賽的資格。 港協要求屬會用兩年時間,即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守則》,如不達標,將不獲發確認證書,可能會影響獲取康文署資助。個屬會支持報告。

頂:6 踩:7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31 (36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59 (29次打分)
【已經有29人表態】
4票
感動
2票
路過
6票
高興
4票
難過
4票
搞笑
2票
憤怒
3票
無聊
4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