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專訊】已婚證券公司男董事涉殺死情婦並毀屍滅迹案,連日在高院審訊後,七人全男班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僅兩小時,一致裁定被告陳文深謀殺罪名成立,暫委法官司徒冕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法官判刑時指本案困難在於沒屍體、沒兇器及沒任何招認,如非案中淘大花園的保安系統完備,恐怕被告已逍遙法外。警方案件主管亦稱,本案是本港開埠以來首宗沒有屍體、沒有任何法證證據及沒有招認下,單憑環境證供裁定被告謀殺罪成的案件。
堅稱無殺人 聞判冷靜
四十三歲被告陳文深,被控在一一年十月六日在港謀殺三十三歲女子秦嘉儀(下稱死者)。頭髮花白、身穿西裝的被告一直在庭上堅稱無殺人,他昨聞判罪成後表現冷靜,亦無激動神情。事發時在證券公司國泰君安任董事的被告,無案底,○三年與妻結婚,現育有兩名十歲及十一歲的兒子,惟自開審至昨日裁決,一直不見被告親友到庭旁聽。
死者來自四川,○一年與港男結婚,○六年來港,翌年離婚後開始當舞小姐,因此認識被告,○九年起獲對方「金屋藏嬌」,住在案中的淘大花園E座單位內,其屍體至今未能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