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外交部長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一間香港公司違約,指雙方於02年5月簽下租賃購買協議,外交部向公司租下統一中心14樓12年,於14年5月完成租約後,可以象徵式1元購入物業。外交部現要求法庭頒令公司正式將物業轉到外交部名下、外交部是物業法律上的權益擁有者及就違約索償等。
原告為菲律賓共和國外交部長,被告為百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該物業為菲律賓駐香港領事館。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