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足協修規 要求告知公眾球星出場條款

熱度1票  瀏覽2次 時間:2024年4月24日 09:42
內地足協修規 要求告知公眾球星出場條款

中國足協印發新修訂的《中國足球協會國際賽事備案與監管規程》,規定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完善售票條款,在啟動售票前,告知公眾主要球星出場條款及一旦違約後的處理方案,並將有關方案在售票方案(售票條款)中予以明確。

規程又要求所有非中國足協主辦的國際賽,賽事主辦方應通過國際足聯認證的賽事經紀人組織和聯絡球隊參賽,並向中國足協進行備案。

在國際組織批複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不得進行賽事「確認性」及「事實性」宣傳,不得開展任何基於賽事已經獲批前提下的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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