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涉律政司同事 才外聘法律意見

熱度304票  瀏覽9次 時間:2018年12月27日 10:22
查看相片
鄭若驊(右)指每件案都有自己的一些原因,以前的個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可能有他們自己的原因,她不評論。(曾耀輝攝)

【晴報專訊】律政司未有尋求外聘法律意見下,公布決定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休假回港後首度回應,稱涉及律政司內部同事,才會尋求外聘法律意見,強調工作不偏不倚,不會因人而異,希望不要將法律問題政治化。大律師公會稱,鄭的說法非律政司既有政策。議員批評,有關做法閉門造車,若未有合理解釋,會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及向鄭提出不信任動議。

大律師公會:非律政司既有政策

前特首梁振英UGL案件爭議多時,鄭若驊昨表示,外界對律政司外聘檢控情況有誤解或不熟悉,稱律政司一貫做法是內部決定是否提控,除非涉及律政司同事才會外判尋求法律意見。被問及律政司過往處理涉及高官案件時,均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時,她強調律政司一向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一視同仁作決定,「為何要多尋求一個法律意見?律政司有憲制責任,《基本法》第63條說我們要作一個檢控決定,(是)無利益衝突、無任何顯性的偏頗。因為我們要卸責嗎?不是的,我們要有擔當地做事……不會因社會地位、事件、政治後果,而特別處理」,希望不要將法律問題政治化。

至於被揭發其位於屯門大欖獨立屋有多項僭建,刑事檢控專員早前決定只檢控其丈夫潘樂陶,她昨回應指對此全不知情,沒參與其中。

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沈士文認為,鄭的說法非律政司既有政策。據律政司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理由之一,是避免可能給人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問題,理應適用於UGL案。

林健鋒:望勿再炒作 早日完結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從法律角度,檢控梁振英的勝算不高,但處理較敏感案件時,尋求外間法律意見較穩妥,社會更易信服。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鄭「似乎自訂緊自己一套做法」,擔心香港會走向人治社會。民主黨林卓廷亦批評,鄭說法予人閉門造車感覺,聲言會要求提供合理解釋,否則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並在下月初特首答問大會要求特首交代、下月例會亦邀請大律師公會及廉署代表出席,向鄭提出不信任動議。但身兼行會成員的經民聯林健鋒認為,外界不應再炒作議題及將事件政治化,希望能盡快告一段落。

更多晴報內容,請登入網站www.skypost.hk

頂:14 踩:17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02 (97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44 (91次打分)
【已經有85人表態】
13票
感動
9票
路過
13票
高興
9票
難過
7票
搞笑
5票
憤怒
16票
無聊
13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