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公布2010年6大工作任务 将遏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
会议提出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六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住房工作,重点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遏制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提高城乡规划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市场监管,为住房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做好法规和建设标准完善及改革工作;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以及作风建设。
据住建部网站报道近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提出了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
姜伟新要求,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精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在2010年扎实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工作,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要继续把住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要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继续综合运用土地、信贷、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重点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同时要研究促进中长期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
要通过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购置)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开工建设的套(户)数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安排建设的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安置住房规模将比去年增加一倍,以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城镇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当前,廉租住房仍然以实物保障形式为主,新建廉租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的同进,可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由低收入家庭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国家将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廉租住房建设的补贴标准。各地特别是各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管理,严把准入关,强化使用监管。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各地要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制定的指导意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010年要扩大规模。继续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
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力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房价上涨过快、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其土地供应数量和比例。各地要对以上五类住房抓紧编制今后三年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要落实到地块。各地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在继续支持居民自住住房消费的同时,要更加严格二套住房信贷等管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城市政府都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分析研判,特别是要加大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的跟踪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要对去年以来新出台的不符合调控要求的地方性房地产政策及时进行清理和调整,采取针对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组织实施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
二、提高城乡规划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高水平的城乡规划是推动人口、经济和资源在空间上合理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保障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城乡规划的制定,要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注重资源的节约,注重保护环境、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增强规划的科学性。要努力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监管工作。同时,要下功夫研究城镇化发展战略问题,尤其是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直接有关的问题。
明年要重点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安全等运行管理水平。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等管理工作。要推进城市无障碍建设,做好100个开展创建活动城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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