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搶客 非同權股設市值要求

【星島日報報道】亞洲各地為爭取新經濟企業掛牌,可說是各出奇謀。繼香港計畫容許同股不同權企業上市,以及內地有意推出中國預託證券(CDR)吸納特殊股權公司掛牌之後,據外電報道,新加坡亦有意放寬上市要求,以爭取科技公司到當地掛牌。
新加坡交易所早在去年2月,便發出容許非同權的初步諮詢文件,預計在今個月,便會就最終方案再諮詢公眾。按照去年的方案,採用非同權方式上市的公司至少要有5億新加坡元(約30億港元)的市值,以保障小投資者。不過,外電引述消息指,新交所可能免除最低市值的限制。消息並指,新交所亦會取消非同權公司必須在主板上市的要求。換言之,新交所的最終方案,對非同權公司的限制較去年公布的初稿寬鬆得多。
相比之下,港交所上月公布的方案,非同權公司最少要有100億元市值以及不少於10億港元的年度收益。如果收益未達標,市值便要超過400億元,港交所的上市要求較傳聞中的新交所方案嚴格。
除了新加坡之外,內地即將推出的預託證券,也是以吸納科技企業為目標。不過,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董事林鴻恩卻指出,新加坡股市的規模以及流通量均較香港遜色,至於內地即將推出的CDR,上市後在二手市場集資限制甚多,例如要中證監批准才可以配股。因此,港交所對於吸納科技企業方面,仍然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