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单位接收实习生须支付8成工资
广东有望明年通过毕业生见习条例
讯(南芳)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在会上表示,为解决学校碰到的实习单位难联系等问题,所有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提供20个岗位以上的就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在实习、见习的待遇方面,学生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企业员工80%工资的标准提供补贴、意外保险、医保、工伤、见习生活补贴等。为规范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活动,促进,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实习和见习基地、企业单位等进行扶持和奖励。
会议透露,该条例有望在明年初审议通过,成为全国首个以立法形式出台的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09中国网民财富报告调查
欢迎订阅凤凰网财经电子杂志《股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