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豪向終院申請上訴 

熱度374票  瀏覽4次 時間:2015年3月19日 12:59

因貪飲貪食享用火鍋店折扣而被裁定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年的警司黃冠豪,早前推翻定罪失敗,但獲高院法官胡國興減刑至6個月。

本報得悉黃冠豪再透過律師正式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司法機構已定本月30日處理。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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