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為「博炒」,擅自將類固醇混入女僱主及其子的食物中,令女僱主在短時間內暴重40磅。印傭事後被控五項施用毒藥及有害物質罪,案件原本今(24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已還押近8個月的印傭在開審前選擇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難忍女僱主挑剔難服侍,三次辭職均不得要領,因而愚蠢犯案希望被解僱,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監禁8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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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印尼籍女被告Rinda,承認於去年10月8及10日,在黃大仙睦鄰街八號現崇山一單位,非法及惡意向陳姓女事主及其兩歲兒子施用有害物品,即地塞米松。她另被控於去年10月24日,在上址企圖向陳施用地塞米松。
案情指,女事主自2018年7月開始聘用被告,去年4月因水腫嚴重求醫,揭發體內有過量類固醇。同年10月事主透過閉路電視發現被告疑將藥倒進粥內,於是報警求助,經化驗後證實是需經醫生處方的藥物地塞米松,事主與2歲兒子因長期服食「加料粥」而出現水腫及體重增加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