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檢控案被告申保護令及保釋 律政司需時研究押後兩周處理

熱度145票  瀏覽4次 時間:2020年8月05日 20:54
23歲男被告唐英傑。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男被告上月申請保釋被拒,故申請人身保護令以爭取其保釋權利,同時亦提出保釋申請,兩案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律政司指需時研究國安法的立法歷史,以及考慮有關法律觀點及立場,故要求兩案一併押後進行。法官周家明把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在高等法院第一庭處理,預計案件需時一天。

23歲男被告唐英傑由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大律師伍頴珊和大律師黃瑞紅代表,律政司則派出孫靖乾資深大律師、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作代表。

被告唐英傑在處理案件未有被帶出犯人欄後應訊,周官指處理人身保護令時申請人不會在庭,但因是次聆訊為人身保護令及保釋申請兩案同時進行,唐在休庭期間便被帶到庭內,在犯人欄後應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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