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老鼠倉案 被告改判監3年
全國最大老鼠倉案,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今日改判被告獲刑3年。最高法依法對被告馬樂,改判有期徒刑3年,處罰人民幣1913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19120246.98元,依法追繳,上繳國庫。此前,馬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最高法經再審查明,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信息,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買賣股票76隻,累計成交額人民幣10.5億餘元,案發後,馬樂投案自首的事實與原審認定一致。
另查明,馬樂非法獲利數額應為人民幣19120246.98元,原審認定馬樂非法獲利數額人民幣18833374.74元屬計算錯誤,應予更正。
最高法經再審查明,原審裁判因對法律條文理解錯誤,導致降格評判馬樂的犯罪情節,對馬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不當,應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