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專頁版主曾先生:「我是要求入境處根據收集及使用生物辨徵(識)資料內的指引,發出一份私隱影響報告予我。」
兩人三名子女全部沒有出世紙,長女已夭折。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呼籲兩人盡快拿出證據,證明兒子是他們所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母親暫時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紀錄或看診紀錄,亦未能提供生產後究竟有否為小朋友到醫院檢查、一些紀錄,她現階段亦拒絕提交DNA比對,甚至一張妊娠時間懷孕的相片都未能夠提供。你想像一下,一名父母或宣稱父母的人,一名嬰兒出世,他第一時間應該是做身體檢查,因為你不知他會否有特別情況,你連身體檢查都不做,這很明顯是疏忽照顧兒童。」
鄧炳強稱,事件不涉及私隱問題,如果兩人最後未能提供證據,可能要由社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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