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男子三年前的11月12日,在東涌映灣園住所,與同居女友吵架後情緒失控,於凌晨時分到住所樓下揮舞三刀,並涉嫌欲追斬接報到場警員,警員警告無效後,開槍射中加漢左大腿將他制服。加漢期後經審訊後,脫企圖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加漢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因疏忽而令他中槍。
原告Gorka Simon Joseph(34歲),被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師司司長。入稟狀沒有透露追討金額。
法庭記者:梁芷君
加拿大籍男子三年前的11月12日,在東涌映灣園住所,與同居女友吵架後情緒失控,於凌晨時分到住所樓下揮舞三刀,並涉嫌欲追斬接報到場警員,警員警告無效後,開槍射中加漢左大腿將他制服。加漢期後經審訊後,脫企圖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加漢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因疏忽而令他中槍。
原告Gorka Simon Joseph(34歲),被告為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師司司長。入稟狀沒有透露追討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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