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護隊目聲稱體能降而偷懶 認「蛇王」罪押後判

熱度150票  瀏覽4次 時間:2016年4月20日 16:40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消防處一名即將退休的救護隊目,被揭發13至14年間,先後204次關閉裝置在救護車上的調派系統。控方指,被告在接了傷者去醫院後即關閉GPS, 然後送扺醫院後重開全球定位,並輸入虚假位置,例如身在將軍澳墳埸或山區,以避免執行緊急職務。被告余岑發今午在區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據悉,涉案救護隊目現已停職。

  辯方向法庭呈交消防處對被告的嘉許,被告更次成功拯救市民生命,法官將案押後至5月19日以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繼續保釋。

  消防救護隊目涉「蛇王」遭廉署檢控。被告余岑發(54歲),於87年5月18日加入消防署署長救護隊,案發時隸屬鯉魚門道的藍田救護站,他涉嫌違反普通法,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原因是因體能每況愈下。被告明白所犯罪行嚴重,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危。

  辯方指被告的偷懶行為,只不想在執行工作期間,又接新指令工作,但被告把病人送抵醫院前兩三分鐘,便會重開車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及輸入錯誤的身處地點,被告每次只能偷懶15至20分鐘。

  控罪指被告於2013年9月1日至14年1月22日期間,在執行或涉及其公職時,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在他負責的救護車上,先後204次關閉車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並在該等情況下,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以人手輸入調派系統的流動數據終端機。

  法庭記者:徐曉伊

  更新時間:15:51

頂:5 踩:4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05 (42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46 (56次打分)
【已經有43人表態】
4票
感動
4票
路過
4票
高興
4票
難過
9票
搞笑
6票
憤怒
4票
無聊
8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