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明年1月舉行,廉政公署表示,截至11月底接獲6宗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投訴,內容涉及賄賂選民、提供茶點娛樂,賄賂候選人或準候選人等。
廉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于慧芬表示,由於選舉臨近農曆新年,而鄉郊地區較多傳統習俗節慶,提醒候選人注意,如請吃盤菜、安排新春旅遊或飲宴等,都容易惹來賄選嫌疑。
于慧芬說,即使相關活動本質並非為某名候選人拉票,但如果在活動中途,有人突然表示很支持某位候選人,或呼籲其他人支持他,而活動單位或候選人又不作出澄清,這項活動可能變為選舉聚會或須計算選舉開支。
她又說,鄉郊地區位置較偏遠,假如有候選人為選民提供免費交通接載或小食,呼籲選民到票站後投票支持他,有關的交通或小食安排都屬於利益。
在村代表選舉下的原居民代表選舉中,符合資格的原居民,即使現時並非居住在村內都有投票權。但于慧芬提醒這些選民,如果他們身在海外,有人提供來回機票,邀請他們回港投票,都可能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